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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生产厂家认证的教室照明有助于改善学校照明环境

2016-08-04 11:28:00 

教育部日前印发《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》指出,建立装备新技术、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,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。同时,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,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;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,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,确保安全使用。

我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质量一直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,突出表现在教室LED照明设计不合理、LED照明技术落后,造成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偏低、眩光和闪烁等问题,对学生的视力健康存在风险隐患。

2016年1月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LED生产厂家发布了CQC3155-2016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规范”),推出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。教室照明产品的主要使用单位是广大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,使用人群为未成年人。针对使用人群的特殊性,在满足安全的同时,提出了健康、舒适和节能要求,为预测教室照明和书写板照明效果,还引入了灯具照明的模拟计算。

安全性---申请认证的产品首先要通过CCC安全认证,而且对视网膜的蓝光要达到无危害类水平。

健康性---闪烁指标要符合不可察觉到的影响水平区域的限值规定,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对闪烁指标的高要求。

舒适性---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学习环境,《规范》对此也做了一系列要求:

- 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满足国标要求;

- 眩光值UGR≤16;

- 色温:3500K-5000K;

- 一般显色指数Ra≥80(美术教室Ra≥90);且对于LED灯具,特殊显色指数R9≥50。

节能性---照明功率密度≤8(除美术教室、计算机教室和电子阅览室以外),比国标要求要更加严格。

灯具照明的模拟计算---引入了灯具照明的模拟计算,在产品检测阶段就能预测教室照明和书写板照明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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